17. 业余中继台
(1)业余中维台的设置和技术参数等应符合国家以及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规定。
(2)业余中继台必备的技术措施为设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工作,配备有效的遥控手段,保证造成有害干扰时及时停止发射。
(3)业余中继台应向其覆盖区域内的所有业余无线电台提供平等的服务,并将使用业余中继台所需的各项技术参数公开。
(4)选择144MHz或430MHz业余模拟调频中继台同频段收发频差的原则是: 采用业余无线电标准频差,即144MHz频段600kHz,430MHz频段5MHz。
(5)使用业余中继台的原则是: 除必要的短暂通信外,应保持业余中继台具有足够的空闲时间,以便随时响应突发灾害应急呼叫。
(6)想要在中继上呼叫另一个电台的呼号,正确做法是: 呼叫对方的呼号,并报出自己的呼号。





